1. 招标条件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以“红发财〔2020〕17号”文件批复本项目可研报告并核准本项目设计的招标,建设资金来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自筹。本工程招标人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一)、红楼周边场址“修旧如旧”,建筑面积约864平方米;(二)、红楼智慧展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新建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三)、红楼文化街(清湖路口至南联路口)双侧房屋立面文化展示,长约 2320 米,立面面积约7192 平方米;(四)、智慧停车场,建筑面积约 7500 平方米;(五)、农会旧址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农会旧址木栈道长约 1200 米,才以及凉亭、荷花池、油菜田等;(六)、旅游区信息化系统。
项目投资估算:本工程总投资约1500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173.2万元(最终以财政概算审核为准)。
2.4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初步设计图),并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注: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过程中,若各相关部门对相关专题报告有要求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需按其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及提供符合审批要求的资料成果,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费根据国家、行业、省、市有关规定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
2.5工期: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书在签订合同后45天内提交。
2.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①或者同时具备条件②和条件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8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
4.1招标文件获取:本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时,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 5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1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660-343805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80276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