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dlsgczxyxgs.com
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欢迎访问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proffc129 | 发布时间: 2021-05-20 | 1792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以“红发财〔202017号”文件批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核准招标,以“红发财〔202120号”文件批复本项目概算,项目业主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2 计划总工期:30个月

2.3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一)、红楼周边场址“修旧如旧”,建筑面积约864平方米;(二)、红楼智慧展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新建旅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三)、红楼文化街(清湖路口至南联路口)双侧房屋立面文化展示,长约2320米,立面面积约7192平方米;(四)、智慧停车场,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五)、农会旧址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农会旧址木栈道长约1200米,以及凉亭、荷花池、油菜田等;(六)、旅游区信息化系统。

2.4 本项目招标暂定控制价:12205.046万元(包括设计费214.176万元、建安工程费11990.87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5.2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2.5.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①或者同时具备条件②和条件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总包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4)拟投入的(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各2名且均具有相应的岗位或资格证书。

3.4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20212月至20214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的人员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登记和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6投标登记前,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时,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1000元。)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需要)、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6 16 8 30 分至 9 00 分。

5.2开标时间:2021 6 16 9 0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日程安排及补充公告等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或通知)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话:0660-343805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话:18027600028

招标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 5 20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单位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本声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