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文件“红发财【2020】12号”文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解决,招标人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2总工期:39个月(勘察设计工期4个月,施工工期35个月)。
2.3 项目概况:
2.3.1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规划设置床位数3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0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七项设施用房33000平方米,单列项目房屋570平方米,预防保健用房175平方米;
招标最高限价(暂定价)为人民20207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47万元、设计费670万元、工程费18343万元、基本预备费1047万元)。
2.3.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述概况规模内容工程及相关公共配套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业主移交合格的工程,其中:
(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装修设计、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医院护理呼叫系统及医院门诊排队系统)、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管线综合设计、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发电机、绿色建筑标识(如需)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不含医疗等专用设备,以批复的概算书为准)、土建施工及安装,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③总包项目负责人: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⑤拟投入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各2名且均具有相应的岗位或资格证书。
3.3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及联合体成员方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近三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拟投入的人员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投标登记和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5投标登记前,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时,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8 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日程安排及补充公告等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上。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或通知)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660-34389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8027600028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EPC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需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装订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再单独提供一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