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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茂名市高州市曹江镇里村村、镇江镇新圳村垦造水田项目施工监理
来源: | 作者:proffc129 | 发布时间: 2021-11-03 | 1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 公 告

工程交易编号:2021224

1、招标条件

2021年度茂名市高州市曹江镇里村村垦造水田项目、2021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镇江镇新圳村垦造水田项目已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高州市财政局、高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高自然资发〔2021〕39号”、“高自然资发〔2021〕40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2021年度茂名市高州市曹江镇里村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12.93公顷(193.96亩),改造后,水田面积12.26公顷(183.96亩);2021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镇江镇新圳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为30.43公顷(456.54亩),改造后,水田面积28.83公顷(432.52亩)。本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2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柒佰零玖元陆角贰分¥576709.62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21 11  03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mm/)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保函原件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11  24  09  0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地点为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663786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下载打印盖章件或投标保证金保险公司电子保险保函下载打印盖章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电子保函打印盖章件或保函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上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标 人: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系 人:钟先生

   话:0668-6660553

 

招标代理: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梁小姐

   话:0668-2994561

 

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1 11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