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茂名市茂南区好心湖畔标识灯杆旗换画面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好心湖畔标识灯杆旗换画面
三、主要目标
为茂名市茂南区好心湖畔标识灯杆旗更换一批质量高,有特色的高精喷画。
四、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材质参数和工艺 | 规格 | 数量(套) | 备注 |
1 | 户外高精喷画 | 0.6米 x 1.6米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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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限价为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
六、商务要求
1、价格构成:
报价人的报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安装(含辅材)、人工、检验、安全文明、税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价格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和期限: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人为、鼠害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供货商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提供备用产品,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在保修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对产品进行更换。在质保期内因产品出现故障导致给采购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当。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同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文件资料详见附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九、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七路36号501房
相关材料必须由报价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当面送达并递交。逾期递交的材料恕不接受。
十、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从满足要求的合格的报价人中,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茂名市茂南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茂名市油城三路319号
采购人联系人: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8-28271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6号5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8-2994561
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